100%或50%
根据最新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的扣除比例主要有以下两种选择:
一、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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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定额扣除金额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按每个子女每月 2000元 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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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扣除限额
每个子女每年累计扣除金额不得超过 24000元 (即每月2000元×12个月)。
二、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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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父母双方可约定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即一方每月扣除2000元,另一方不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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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双方各半扣除
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 扣除,即双方每月各扣除1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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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及学前教育(3岁至小学入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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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由 法定监护人 (如父母)选择扣除方式,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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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可通过 扣缴义务人申报 (如雇主)或 年度汇算时自行申报 。
四、示例计算
若某家庭有两个子女,父母选择 夫妻各半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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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总扣除额:1000元/子女 × 50% × 2子女 =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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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实际到手工资:应发工资 - 1000元
若选择 一方全额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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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总扣除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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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实际到手工资:应发工资 - 2000元
通过灵活选择扣除方式,家庭可有效降低税负。建议根据家庭收入情况选择最优方案,并在年度汇算时确认申报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