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的三方关系人主要包括以下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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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审计机构)
负责执行审计工作的专业机构,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审计结果负责。在政府审计中,通常由国家审计机关或授权的审计机构承担这一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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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人(政府单位或部门)
需接受审计的政府机构或部门,负责提供财务和业务数据,并配合审计工作。其受托经济责任包括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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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托人(政府或公众)
包括政府上级部门、立法机构、公众等,委托审计机构对政府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结果用于评估政府绩效、政策执行情况及财政透明度。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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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审计中,审计人的独立性尤为重要,需避免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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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人需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对审计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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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托人的需求直接影响审计目标,如政策评估、绩效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