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监督
国家审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家的审计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监督和检查。其核心职能和职责可概括如下:
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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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国家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分配及使用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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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
负责国有资产(如企业资产、公共资源等)的保值增值监督,通过审计评估资产运营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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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对政府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估其决策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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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与调查
针对重大经济问题、腐败案件或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如工程审计、金融审计、环境资源审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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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与风险防控
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及廉政建设的建议,防范经济风险。
二、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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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对象 :包括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金融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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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内容 :覆盖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资源利用及政策执行等全领域。
三、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四、机构设置
地方各级审计局为行政单位,配备专业审计团队,设有财政金融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科室,形成多层次审计体系。
通过以上职能,国家审计局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