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审计与政府审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审计主体、对象、目标、标准、权限及处理方式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审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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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 :由政府审计机关(如审计署、审计局)执行,属于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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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审计 :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行,属于市场行为和有偿服务。
二、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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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 :针对政府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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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审计 :覆盖企业财务报表及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信息。
三、审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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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 :确保财政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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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审计 :验证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保障财务信息公允披露。
四、审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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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 :依据《审计法》及国家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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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审计 :遵循《注册会计师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五、取证权限与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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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 :具有行政强制力,可依法调查取证,相关单位和个人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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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审计 :依赖被审计单位配合,无行政强制力。
六、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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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 :可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处罚意见,违规行为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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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审计 :仅能建议调整或披露问题,需企业自愿配合。
总结 :政府审计侧重公共财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注会审计聚焦企业财务合规性,依赖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