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入了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形态,即 新民主主义社会 。这一结论基于以下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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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形态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但此时中国尚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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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的过渡阶段,其本质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这一时期,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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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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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制度 :建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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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 :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才实现单一的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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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方向 :发展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民族、科学、大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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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
该阶段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之一,实现了从“被压迫民族和人民”到“国家主人”的历史性转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入的是 新民主主义社会 ,而非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