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创作的一般过程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核心阶段,涵盖从灵感萌发到作品呈现的完整流程:
一、艺术体验(材料积累与创作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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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通过观察、感受和思考积累生活素材,形成艺术创作的认知基础。这一阶段包括对现实的归纳总结、情感体验与创作动机的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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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素 :材料储备(如生活观察、信息收集)、艺术发现(挖掘素材中的艺术价值)和创作动机(如个人意愿、社会需求)。
二、艺术构思(形象塑造与情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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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在创作动机的驱动下,通过想象、联想等心理活动形成艺术形象和情节结构。主要包括形象受胎、联想延伸和灵感突破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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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方式 :艺术概括(综合、简化、变形)和心理机制(如直觉、情感、灵感)的运用。
三、艺术表现(语言物化与作品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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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将构思转化为具体艺术形象,通过语言、媒介等手段完成作品。分为语言呈现(文字表达)和物化阶段(如绘画、音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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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步骤 :形象序列构建、情节演变设计及最终的语言或媒介呈现。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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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融合性 :三个阶段并非严格线性,而是相互渗透。例如,艺术体验为构思提供素材,构思又反哺体验深化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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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如老舍《骆驼祥子》通过生活观察(体验)→ 立体人物塑造(构思)→ 生动语言呈现(表现)完成创作。
以上过程体现了文艺创作从现实到艺术的转化逻辑,强调创作者在素材积累、形象创造与表达呈现中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