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温度不达标时,建议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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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供暖单位协商
首先联系供暖公司,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沟通,要求其立即排查问题并解决。保留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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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并申请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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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无果,需保留投诉记录、维修单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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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供热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需具备资质)进行测温,并留存测温单作为证据。若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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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供热管理部门投诉
向当地住建局、供热办或市政管理部门(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供暖单位整改。此类部门通常在接到投诉后12-24小时内组织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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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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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述部门处理不力,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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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乱收费问题,可向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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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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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问题优先联系物业,小区内部设施故障(如管道堵塞)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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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供热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