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低于18度的赔偿标准及流程如下:
一、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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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退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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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 :按日退还标准热费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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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 :按日退还标准热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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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14℃ :按日退还标准热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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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规定
- 辽宁省等部分地区可能执行更严格标准,例如16℃以下全额退费。
二、退费计算方式
退费金额= 交费总额 ÷ 供热期天数 × 不达标天数 × 退费比率 。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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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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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由专业机构测温(间隔不少于5天),确认不达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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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供热单位有异议,可向供热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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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保留测温记录、额外取暖费用发票等证据,书面申请并附材料至指定部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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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通常需在发现问题后15日内申请,超过可能影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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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除现金退费外,可能提供减免后续费用或免费取暖服务。
建议优先联系供热单位协商,若无法解决再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