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及实物场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受法律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明确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及其载体语言、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等表演艺术、传统技艺医药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若这些组成部分属于文物,则适用文物相关法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里,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社区、群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工具等,也包含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自然知识、传统手工艺等方面,且强调要符合国际人权文件,尊重相互需求,顺应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目的是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保护保存工作。国家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保存,对有价值的进行传承传播保护,注重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以增强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使用时需尊重形式内涵,禁止歪曲贬损。县级以上政府要将保护工作纳入规划,列入财政预算,扶持特定地区工作,文化等部门负责相关工作,且要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