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深化,强化能力与业绩
根据2025年广东省职称评审最新标准,结合建筑行业及会计行业的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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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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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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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工作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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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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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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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硕士+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满1年。 - 会计类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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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工作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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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助理会计师职称后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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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科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后满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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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条件
- 部分专业新增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特殊人才可跨级申报(如新开工工程领域)。
二、业绩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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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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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3-5项已竣工工程的相关材料,如:
- 工程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验收单、施工图纸、单位证明等。 - 材料需体现申报人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贡献,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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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类业绩
- 除传统工程类材料外,还需提交科研成果、论文、专利或参与重大项目获得的荣誉等。
三、评价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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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能力与贡献
- 评价标准更注重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减少对学历和奖项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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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成果认定
- 实行代表性成果制度,重点考察制度标准类、创新实践类、理论研究类成果的质量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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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管理
- 新增职称评审监管条款,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公平透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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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认定与评审区分 :职称认定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条件,评审则更注重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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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建议 :建议提前准备3-5项业绩材料,并确保与申报表格内容呼应。
以上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细则,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