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才认定标准根据人才类别和层次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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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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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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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奖主要完成人、国家级荣誉获得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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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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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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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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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45周岁,需满足养老保险缴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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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E类人才认定标准(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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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近5年内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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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通过“人才江西网”常态化申报,流程包括个人申报、受理、初审、审核、认定及入库
三、其他人才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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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紧缺人才
- 硕士研究生或省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45周岁,养老保险缴存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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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才/专才
- 由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组织认定,具体标准视领域和贡献确定
四、通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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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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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具备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贡献
五、申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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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每满3年需重新登记备案,达到更高层次条件可随时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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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待遇 :根据认定类别享受相应薪资、住房、医疗等保障
以上标准综合了学历、职称、年龄、贡献等多维度因素,具体认定流程可通过“人才江西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