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流程及时间规定如下:
申诉流程
- 申诉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均可提出申诉。
- 申诉材料:
- 申诉状: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诉事实与理由。
-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需附相关证据材料。
- 提交方式:
- 网上提交: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网(www.court.gov.cn),进入“公众互动”菜单。
- 邮寄提交:将申诉材料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
- 现场提交: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或巡回法庭提交申请。
- 处理流程:
- 申诉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案件进入复查阶段。
- 复查后,若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可启动再审程序。
申诉时间限制
- 一般期限:刑事案件申诉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
- 特殊情形:
- 对原审被告人可能宣告无罪的案件。
- 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申诉未获受理的案件。
- 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可不受两年限制。
注意事项
- 申诉材料需完整,如不符合要求,法院将告知补充;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充的,不予审查。
- 申诉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再审期间若可能改判无罪或减轻刑罚,可中止执行。
通过以上流程和时间规定,申诉人可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