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方承担
关于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和费用承担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具体说明如下:
一、起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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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确定
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需提前查询法院地址并提交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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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准备
需包含原告和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本金、利息计算方式)、借款事实及催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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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与立案
按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需缴纳诉讼费(如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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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与判决
法院通知被告答辩,双方进行庭审。若胜诉,法院将作出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若败诉,则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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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
被告不履行判决时,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二、费用承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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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则
诉讼费用(包括起诉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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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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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败诉 :被告需承担原告所有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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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胜诉/败诉 :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责任比例)决定双方分担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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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 :若双方提前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费用,法院通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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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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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增(如1万-10万元2.5%、10万-20万元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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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 :通常由委托方承担,但若合同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支付,则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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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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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3年诉讼时效,超过时效可能影响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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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需保存借条、转账记录、催款凭证等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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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法院收费标准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法院。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则,可系统应对欠钱不还的诉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