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单位扣留护士执业证属于违法行为,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和《护士执业条例》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原因及应对措施: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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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护士执业证属于职业资格证书范畴,单位无权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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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条例》第三十一条
规定护士执业证被扣押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可能面临暂停执业或吊销执照的处罚,但此条款主要针对护士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而非单位扣证行为。
二、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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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单位有权扣证(如作为担保或工资扣除条件),则可能构成合法行为,但此类条款通常违反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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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管理
部分单位可能因岗位调整、薪资纠纷等内部原因要求扣证,但均属违法行为。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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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单位沟通,要求立即返还证件,并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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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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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劳动监察部门 (12333)或 卫生健康委员会 投诉,要求责令单位限期退还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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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经济赔偿,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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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单位扣证行为可被罚款500-2000元,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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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投诉或仲裁需在知道扣证行为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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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保留劳动合同、扣证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便于后续**。
单位扣留护士执业证属于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