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常使用官方登记电话(如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案件承办人办公电话通知当事人,确保通话权威性和可追溯性。 通知内容涵盖案件进展、权利义务告知等关键信息,并需依法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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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专用号码
各级检察院设有统一对外服务电话(如最高检12309热线),部分通知可能通过该渠道转接至具体承办人。来电显示通常为检察院总机或分机号,避免使用个人手机号。 -
案件承办人直接联系
在审查起诉等关键阶段,承办检察官可能用办公室座机联系嫌疑人或被害人,通话中会表明身份并核对基本信息。若需补充材料或告知权利义务,可能要求当事人现场签收书面通知。 -
辅助通知方式
电话通知后通常需补发书面文书(如《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特殊情况下可能同步发送短信提醒。但需注意:仅电话沟通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力,最终以送达的盖印文件为准。
接到检察院电话时应核实对方身份(可通过12309查询验证),记录通话时间、内容及工号,必要时要求书面确认。对陌生来电保持警惕,避免泄露隐私或轻信转账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