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会的专家人数要求一般为5-7人单数组成,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具体人数可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及行业规范调整,但需满足专业性、代表性和回避原则等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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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人数要求
常规评审会通常由5-7名专家组成,采用单数形式避免投票僵局。重大项目或争议性较强的议题可适当增加至9-11人,确保多角度评估。 -
专业性与行业匹配
专家需覆盖评审内容的核心领域,例如技术类项目至少包含2-3名相关技术专家,管理类项目需配备流程或政策专家,避免专业缺位。 -
回避原则
与评审项目存在利益关联的专家必须回避,如参与过前期方案设计、与申报单位有合作关系等,以保证评审中立性。 -
特殊场景调整
小型内部评审可缩减至3人,但需确保具备决策权;跨部门联合评审则需按各方代表比例分配名额,例如政府、企业、学术机构各1-2人。
专家人数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设定,核心是保障评审质量与程序合规。组织方应提前明确专家资质标准,并做好利益冲突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