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方案专家评审通常需要至少5名符合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评审组,且参建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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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人数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专项方案评审专家需从住建部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必须满足专业对口性。例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论证明确要求5名及以上专家。 -
组成与回避原则
专家组成员需独立于项目参建各方(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避免利益冲突。评审过程需形成书面报告,经专家签字确认后生效。 -
特殊情况调整
部分大型或复杂工程(如预算超1000万元)可能需扩大专家组至7人,但核心仍遵循“5人以上单数”原则,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专项方案评审是工程安全的重要保障,严格遵循专家人数和资质要求,能有效降低施工风险,提升方案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