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费发放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发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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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含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
参与现场评审的其他人员(如监督人员)及采购人本人不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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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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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非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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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止或终止时(按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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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因回避、资格不达标等原因未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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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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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分段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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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以内 :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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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小时至4小时 :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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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小时至8小时 :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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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小时 :按100元/小时标准支付,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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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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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日评审 :每天按8小时标准计算,总费用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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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专家 :需额外支付交通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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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复杂项目 :可上浮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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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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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上限
各地标准存在差异,但普遍设定了每日最高限额(如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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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评审
参与同一项目复审的专家,不重复发放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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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未完成评审擅自离开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专家,不得获取报酬。
四、地区差异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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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3小时以内400元,超时按100元/小时计(1000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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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4小时以内600元,超时每1小时加100元(每日最高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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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4小时以内300元,超时分段计费(最高600元/天)。
建议实际操作中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并结合项目类型(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选择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