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驳回通知发文后,商标仍可继续使用,但存在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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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商标可继续使用,但属于 未注册商标 ,无法获得法律层面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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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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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商标最终被核准注册,注册申请人自初步审定公告发布满三个月之日起享有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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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决定作出前,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对该使用人不具有追溯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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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使用赔偿
若因他人恶意使用导致商标注册人损失,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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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权利
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后15日内可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仍可使用商标,但放弃复审则视为放弃注册。
总结 :驳回通知发文后商标可继续使用,但需注意保护期限和恶意使用的法律后果,建议及时评估是否进行复审以争取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