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政策,不收取学费和杂费,但部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仍需家长承担。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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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杂费。这一政策自2006年逐步推行,2008年秋季起全国城乡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 -
完全免费项目
- 学费、杂费全免
- 教科书费(国家规定课程教材)
- 作业本费(部分地区)
- 农村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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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的费用
- 服务性收费:课后托管、校车、研学活动等自愿选择项目
- 代收费:校服、保险、体检等代收代支费用
- 住宿费:仅针对寄宿制学校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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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注意事项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收取学费,但受政府指导价限制
- 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如遇违规收费可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建议关注学校公示的收费清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