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确实不收学费和杂费。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收取学费和杂费,这一政策旨在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具体实施情况
- 公办学校:全国范围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免收学费和杂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冬季取暖费等。
- 民办学校: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标准享受免除学杂费的补助。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法律保障: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由政府承担相关费用,确保政策落实。
- 社会意义:这一政策不仅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还促进了教育公平,保障了每个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温馨提示
如需了解更多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政策,可参考教育部或地方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