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专业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学历和资历要求:
- 申报档案员(初级)职称,需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档案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
- 申报助理馆员(初级)职称,需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在档案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档案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档案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 申报馆员(中级)职称,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档案工作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并取得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1年以上。
- 申报副研究馆员(副高级)职称,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
- 申报研究馆员(正高级)职称,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档案工作满5年。
-
工作业绩要求:
- 在档案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市(厅)级表彰或奖励。
- 在档案工作中取得创新成果,在省级以上档案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著作。
- 在档案工作中解决过重大问题,或在档案保护、修复、鉴定、利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
继续教育要求:
-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
-
其他要求: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档案工作。
以上就是黑龙江省档案专业职称评审的主要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