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注销后可恢复申请流程如下,具体分为材料准备、体检、考试及领证四个核心步骤:
一、材料准备
需携带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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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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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 :原驾驶证原件(若已注销,需提供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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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3张一寸白底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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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或车管所指定机构体检报告(部分情况可免提交纸质证明)。
二、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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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机构 :县级以上医院、部队医院或车管所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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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 :视力、色盲、听力、四肢活动等基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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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体检数据已上传公安网系统,可免提交纸质报告。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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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材料至车管所综合业务大厅,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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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身份、材料及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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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考试 :通过审核后预约科目一考试,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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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试 :通过科目一后,按指引领取新驾驶证。
四、考试与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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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仅科目一(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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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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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未满1年:补交体检证明即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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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1-3年:需重新考试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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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超过3年:需重新考试全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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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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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 :确保所有交通违法记录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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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超过2年未恢复的,需重新考试全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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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四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