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警察是正式警察。根据我国现行制度,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授予警衔的警察属于正式警察,而事业编、合同制等非行政编制的警务人员(如辅警)则不具备正式警察身份和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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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警察的法律属性
正式警察必须通过国家或地方公务员考试,依法纳入行政编制,享受公务员待遇。《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和警衔制度,其录用需经公开考试、严格考核。 -
编制与执法权的核心区别
- 行政编制警察:通过国考、省考或公安联考入职,拥有独立执法权、警衔和警察证,如治安警、刑警等。
- 事业编警察:主要从事后勤、技术等非执法工作,无警衔和执法权,常见于公安院校或研究所。
- 辅警与协警:属临时辅助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无编制和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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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正式警察的途径
主要方式包括:参加国家/地方公务员考试(选择公安岗位)、公安院校联考(限应届警校生)、公安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部分特殊岗位)。 -
职业分类与职责
正式警察涵盖公安机关、国安机关、监狱系统的民警及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责包括刑事侦查、交通管理、反恐维稳等,而辅警仅能协助执法。
提示:若计划报考警察岗位,需关注公务员考试公告,确保选择行政编制职位以获得正式警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