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当天
关于“提前三天”的计算方式,结合劳动法规定和实际操作中的常见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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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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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样无需批准即可离职。
二、具体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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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当天的计算方式
提前三天通常指从 提出书面申请的当天 开始计算,连续三个自然日。例如:
- 2024年9月4日提出申请,则离职时间为2024年9月7日(含9月4日、5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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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当天的计算方式
部分情况下,尤其是涉及休息日或法定假日时,可能以 次日 开始计算。例如:
- 2024年9月4日(星期三)提出申请,则离职时间为2024年9月7日(星期六),而非9月8日(星期日)。
三、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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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与正式期的区别 :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无需批准,但需履行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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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 :若用人单位以“需等待工作日”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能构成违法阻挠,劳动者可依法**。
四、总结
“提前三天”应理解为 包含申请当天的连续自然日 ,而非仅限工作日。若因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导致实际离职时间顺延,则以实际到达工作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