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符合条件
低保人员是否可以拥有存款,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存款的合法性
-
法律允许性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低保资格主要基于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存款作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法律上并不禁止低保人员拥有。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保障基本生活,而非限制财产持有。
-
政策限制条件
若低保人员的存款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标准(如人均收入×3倍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15倍),可能面临低保资格取消的风险。例如,徐州市规定人均存款不得超过年低保标准的三倍。
二、存款限额标准
-
具体限额因地区而异
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制定具体标准。例如:
-
徐州市 :2024年低保标准为每月760元,人均存款限额为27,360元(年低保标准×3);
-
其他地区 :部分城市规定不超过年低保标准的10倍,或直接设定15万元上限。
-
-
农村低保户的特殊规定
农村低保户的存款限额通常低于城市居民,且可能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倍数形式体现,但具体标准需参考当地政策。
三、财产状况核查
-
主动申报义务
低保人员需定期向民政部门申报家庭财产状况,包括存款、车辆、房产等。若存在存款异常增长或隐瞒财产,可能导致低保资格被取消。
-
核查频率与方式
核查频率因地区而异,可能每年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民政部门通过调查、银行流水、房产登记等手段核实财产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车辆拥有权 :低保人员可拥有车辆,但需为家庭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车;
-
房产限制 :部分地区允许拥有住房,但需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政策。
低保人员可以拥有存款,但需确保存款金额未超过当地规定的财产标准,并主动履行申报义务。若存在财产超标情况,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调整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