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的极端困难群体提供的全面救助,后者则是通过精准扶贫政策帮扶有发展潜力的贫困家庭实现脱贫。
-
认定标准不同
特困户需同时满足“三无”条件:无劳动能力(如6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低保标准)、无法定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则以家庭年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为主,兼顾“两不愁三保障”(吃穿、教育、医疗、住房)缺失情况。 -
救助性质差异
特困户享受“供养型”救助,包括基本生活物资、医疗全额报销、丧葬补贴等,由国家兜底保障生存。建档立卡贫困户侧重“发展型”帮扶,通过产业扶持、就业培训、教育资助等措施提升家庭内生动力,目标是稳定脱贫。 -
管理归属与程序
特困户由民政部门认定,需个人申请并逐级审核;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现乡村振兴局)管理,需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 -
覆盖群体范围
特困户针对极弱势个体(如孤寡老人、孤儿),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家庭为单位,涵盖因灾、因病、缺技术等致贫的群体,包括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总结:特困户是“保生存”,建档立卡贫困户是“促发展”。申请时需明确自身条件对应政策,避免混淆。若符合双重身份,可叠加享受部分帮扶措施,但需以官方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