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新能源化、智能化
关于出租车管理办法的新规定,综合各地政策文件及征求意见稿,主要调整方向如下:
一、行业管理体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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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管理部门职责
出租车行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职责协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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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调控
需将出租车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根据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投放总量,鼓励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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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标准
车辆需符合国家营运标准,安装顶灯、空车标志、里程计价表及客运标志,喷涂统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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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资质
驾驶员需取得从业资格证,3年以上驾龄且无犯罪记录,连续3个记分周期无满12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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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推广
鼓励使用新能源车,部分城市要求车辆安装新能源标识。
三、服务质量与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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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驾驶员需文明服务,主动协助特殊乘客(如老幼病残孕),保持车容整洁,规范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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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明确经营者与驾驶员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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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
推广使用信息化调度系统,实现风险共担机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
四、经营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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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范
经营者需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协议,明确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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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透明
承包费标准需合理,禁止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过高费用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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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根据运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允许调整承包费或定额任务。
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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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期限缩短 :由8年改为5年,强化考核机制,连续2次扣分满12分的司机5年内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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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不合理条款 :如取消“年龄不超过60周岁”限制,统一车辆检测周期等。
以上规定旨在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出租汽车与公共交通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