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标准主要依据收入水平、家庭条件及政策规定综合判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标准:收入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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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水平
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达到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如2019年山东省为3747元,2021年宁阳县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二、家庭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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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原因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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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后稳定就业或因病致贫家庭成员治愈/去世,且生产生活条件不低于当地一般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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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如小轿车、豪华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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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安置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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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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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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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家庭成员正在享受低保政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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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子女赡养能力强且家庭条件较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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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退出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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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程
需经“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确保退出公平透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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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调整
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将取消无条件直补资格。
总结 :已脱贫人口若收入达标且无上述限制条件,即可退出政策享受范围,但需严格遵循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