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医疗、就业等综合优待
关于城镇退役军人的最新待遇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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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服现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后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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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对退役军人门诊、住院费用给予报销优惠(如5%-15%比例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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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回农村的,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基础养老金+约10元/月缴费补贴。
二、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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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减免
在指定医院就医可享门诊挂号费、住院费20%-5%优惠,部分医院(如开封一五五医院)提供“六免费”(挂号、诊查、停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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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体检
优抚对象每年免费体检1次,一等功臣每年2次,部分医院提供专属健康档案管理。
三、就业创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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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优先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时,退役军人按比例优先录用;自主创业可享受3年免征营业税、创业**贴息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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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就业技能,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
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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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金调整
2023年8月1日起,残疾军人、烈属、复员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中央财政对部分地区(如北京、广东)每人每年补助3780-7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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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优待
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优先分配,租金或购房款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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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个体经营者可免征3年营业税,随军家属就业享受税收减免。
五、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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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优惠 :凭优待证乘坐公交、地铁等享受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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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优待 :部分景区对退役军人开放免费或优惠门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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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未参保的,每月发放10元基础补助(2018年提高至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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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50元,达到945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安置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