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退伍军人优待抚恤标准已全面上调,残疾军人抚恤金、烈属定期抚恤金等均有显著提升。
残疾军人抚恤金
残疾军人抚恤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性质划分,具体标准如下:
- 一级因战伤残:每年131880元
- 一级因公伤残:每年124164元
- 一级因病伤残:每年116736元
- 二级因战伤残:每年119340元
- 二级因公伤残:每年109932元
- 二级因病伤残:每年102852元
- 三级因战伤残:每年104712元
- 三级因公伤残:每年95688元
- 三级因病伤残:每年87108元
- 四级因战伤残:每年85824元
- 四级因公伤残:每年75324元
- 四级因病伤残:每年67284元
烈属定期抚恤金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也有所提高:
- 烈属:每年41856元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34956元
- 病故军人遗属:每年31968元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每人每年25401元
- 建国后入伍:每人每年25221元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9828元,具体标准根据地区差异有所不同:
- 北京、天津等9个省(直辖市):每人每年3936元
- 河北、山西等10个省:每人每年5892元
- 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人每年7860元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参战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584元,具体标准根据地区差异有所不同:
- 北京、天津等9个省(直辖市):每人每年4236元
- 河北、山西等10个省:每人每年6348元
- 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人每年8472元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72元。
这些优待抚恤标准的调整,体现了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关心和尊重,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