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选择需根据就业去向和户籍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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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接收(有权限时)
若在机关、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就业,档案可直接转递至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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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
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的毕业生,可将其档案寄回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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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中心
若选择回原籍发展,可将档案寄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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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单位/第三方机构
在非公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若需更专业管理,可选择第三方档案托管机构。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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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需通过机要信封或EMS标准快递寄送,严禁个人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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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后可通过电话查询档案接收进度(如蒲城县人才中心提供电话0913-721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