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多个单位时,需按以下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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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
由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分割单,明确其他单位应负担的金额或费用,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财务章。分割单与原始凭证一并提供给其他单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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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凭证复印件或分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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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其他单位留存凭证,可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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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入账,必须提供分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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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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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将本公司承担部分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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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通过往来核算处理分割单对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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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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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单内容需包含发票基本信息(如金额、日期、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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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需折叠整齐,确保原始凭证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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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涉及多单位的原始凭证需通过分割单或复印件形式分摊,由保存凭证的单位负责协调入账流程,确保财务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