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5元/月
根据2025年1月26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政策,厦门市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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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 :2265元/月(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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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较现行标准(2030元/月)上涨235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新标准 :23.5元/小时(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三、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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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最低工资标准 :覆盖厦门市6个区(思明区、湖里区等)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部分经济较发达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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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标准 :同样适用于上述区域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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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包含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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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用人单位需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获得不低于此标准的报酬。若企业基础工资高于最低标准,调整后无需增加实际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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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周期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下一次预计在2027-2028年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