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门
乡镇驾校的监管涉及两个主要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主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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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运管处/运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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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驾校的日常经营活动监管,包括场地训练、教练员资质审核及车辆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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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资格管理职责,对驾校培训活动进行社会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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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下属交警部门(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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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培训质量监督,包括学员考勤、考试过程监考及成绩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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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驾驶证核发工作,确保学员通过考试后顺利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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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依据与分工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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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管理,由交通主管部门(即交通运输部门)对驾校资格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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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机制 :运管处/运管所与车管所形成互补管理,前者侧重培训过程,后者侧重考试环节,共同保障培训质量与安全。
三、投诉与反馈渠道
若对驾校存在疑问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 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如12328),向当地运管部门咨询或投诉。
乡镇驾校的监管以交通运输部门为核心,交警部门为辅助,形成分级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