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是正确的,但需注意其具体内涵与职能划分。以下是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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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结论
会计核算确实以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为对象,这是会计基本职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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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对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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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职能 :指对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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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职能 :侧重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两者共同作用于特定主体的 资金运动 (即经济活动以货币形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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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区别
需注意“经济活动”与“资金运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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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活动范围更广,包括所有以货币表现的经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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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动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内容,强调资金流入流出等动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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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依据
高权威性来源明确指出,会计对象(即核算与监督内容)为 特定主体的资金运动 ,而非泛指所有经济活动。
若题目强调“核算职能的对象”,则应选择“资金运动”;若仅从广义经济活动角度理解,则“经济活动”亦可成立,但需结合具体语境。
总结 :该说法在广义上正确,但需结合会计职能(核算与监督)及对象(资金运动)的细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