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业成本核算公式为: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期末库存,该公式通过库存动态变化精准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消耗。核心要点在于准确统计存货流转数据,避免虚增或漏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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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库存
指会计周期开始时仓库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价值,需按实际采购价或生产成本计价。制造企业需区分直接材料、人工与制造费用。 -
本期购进
包含当期所有为生产而购入的物资和服务支出。贸易企业需计入商品采购价及运输费;服务企业则核算外包项目费用。 -
期末库存
通过实地盘点确认剩余物资价值。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价时,需保持各期核算方法一致以确保可比性。 -
特殊情形处理
-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计入本期购进
- 存货盘亏:异常损耗需单独列支,不得混入营业成本
- 返工成本:重复消耗的人工费用应二次归集
企业需每月核对公式中各变量,异常波动超过5%时应追溯采购、生产环节。合理运用该公式可优化税务筹划并提升毛利率分析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