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工作业绩
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定的条件通常包括学术成果、工作业绩、学历资历和能力素质四个方面,具体要求因地区和行业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地区标准的
一、学术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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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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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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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CI或SSCI收录期刊发表1篇(第一作者,需附检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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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含1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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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出版
- 独著1部(12万字以上)或合著2部(含1部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并通过出版社正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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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 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市厅级以上课题2项。
二、工作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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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与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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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市厅级以上课题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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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如前三名)或市厅级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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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制定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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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编制1项省部级以上标准,或参与2项市级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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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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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 负责重要档案征集或接收活动,填补馆藏空白(如2千件以上档案征集)。
三、学历资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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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满2年;硕士学位或本科,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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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四、能力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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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系统掌握档案业务规范,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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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作用 :指导团队完成重大项目或制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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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能力 :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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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河南省要求发表3篇论文或出版10万字著作,而山东省强调课题主持或获奖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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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条件 :未达到常规要求者,若具备3项以上突出业绩(如获奖、重大项目主持等)可破格申报。
建议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重点突出学术成果与工作业绩,并结合所在地最新评价标准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