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是规范政府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文件。它由财政部于2015年发布,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核算。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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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 定义与目标:政府会计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及政府单位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的专业会计。
- 适用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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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可靠性: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不得虚假。
- 相关性:要求会计信息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
- 可理解性:要求会计信息清晰易懂。
- 可比性:要求不同单位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仅仅是其法律形式。
- 重要性:要求对重要的交易或事项进行充分披露。
- 谨慎性: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 及时性:要求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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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定义: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
- 分类: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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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 定义: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
- 分类: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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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定义: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
- 分类:包括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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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定义: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 分类: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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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定义: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 分类:包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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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
- 定义:财务报告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对外提供的反映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 分类:包括政府决算报告和政府财务报告。
总结
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的发布与实施,为政府会计核算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规范政府会计行为、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会计主体应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