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中明确指出,艺术领域的核心目标包括感受与欣赏以及表现与创造。这既强调了艺术作为人类精神表达方式的独特价值,也突出了艺术在培养个体审美能力与创造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1. 感受与欣赏
- 目标:培养对自然美与生活美的感知能力,以及对艺术活动的兴趣。
- 意义:通过感受艺术之美,个体能够提升审美能力,建立积极的艺术情感,从而丰富精神世界。
- 实践建议:教育者应为幼儿提供丰富的艺术资源,如音乐、绘画和自然景观,引导他们主动欣赏并表达自己的感受。
2. 表现与创造
- 目标:鼓励大胆的艺术表达,培养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
- 意义:艺术创作是情感表达与思想探索的过程,能够促进个体的创造力发展。
- 实践建议:为幼儿提供多样化的艺术材料和工具,支持他们自由地表达与创作,同时注重培养其自信心和探索精神。
3. 教育中的重要性
- 改变传统教育倾向:针对幼儿园艺术教育“小学化”“学科化”的问题,《指南》倡导回归艺术教育的本质,即注重情感体验与创造力的培养。
- 促进全面发展:艺术教育不仅有助于提升个体的审美素养,还能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为其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总结
《指南》通过“感受与欣赏”和“表现与创造”两大目标,为艺术教育提供了明确的方向。这不仅有助于培养个体的艺术能力,还能促进其精神世界的丰富与人格的健全发展。在艺术教育实践中,应注重激发兴趣、鼓励创造,让艺术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