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算方法及公式如下:
一、核心公式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原值 - 净残值) ÷ 预计使用寿命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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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 :购置成本(含购置价、安装费、运输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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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残值 :预计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原值 × 残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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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二、常见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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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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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折旧率 :$(1 - 净残值率) ÷ 预计使用寿命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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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折旧额 :原值 × 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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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原值10万元,残值率10%,使用5年,年折旧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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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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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原值 × $(1 - 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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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折旧额 :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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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折旧法
-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 × 100%$,前期折旧额较大,后期逐年递减。 -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寿命年数总和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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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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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 - 已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寿命年数总和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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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折旧额 :(原值 - 净残值)× 月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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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 残值处理 :需合理预估残值,避免折旧额为负。- 折旧起止时间 :通常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次月起计算,停止使用次月起停止。- 税务影响 :不同折旧方法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需遵从税法规定。
以上方法可根据固定资产特性选择,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折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