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类的八种方式主要依据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对价是否存在、成立是否需要形式等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基本分类方式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双务合同 :双方互负义务,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付款、卖方交货。
-
单务合同 :一方仅享有权利,另一方仅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
-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有偿合同 :一方享有权利需支付对价(如金钱、实物),例如租赁合同。
-
无偿合同 :一方享有权利无需支付对价,如赠与、借用。
-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无需实际交付标的物(如买卖合同)。
-
实践合同 :需实际交付标的物后方成立(如保管合同)。
-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 :法律或当事人约定需特定形式(如书面合同、公证)。
-
不要式合同 :无需特定形式,口头或书面均可(如口头协议)。
-
二、其他分类维度
-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
有名合同 :法律赋予特定名称和规则(如买卖合同、劳动合同)。
-
无名合同 :法律未明确名称,适用合同编通则(如借用合同、保管合同)。
-
-
主合同与从合同
-
主合同 :独立存在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
从合同 :依赖主合同存在的合同(如担保合同)。
-
-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
-
预约合同 :约定未来订立合同的协议(如购房预约)。
-
本约合同 :直接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
-
射幸合同与确定合同
-
射幸合同 :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保险合同)。
-
确定合同 :权利义务内容明确(如租赁合同)。
-
三、补充说明
-
形式与内容标准 :学理上合同分为广义(所有法律协议)、狭义(民事合同)和最狭义(债权合同)。
-
法律适用 :不同合同类型适用不同法律规定,例如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调整。
以上分类方式覆盖了合同分类的主要理论框架,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法律条款和合同条款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