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规范和内部控制要求, 审核与记账通常不应由同一人完成 ,但存在特定情况下的例外。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核心结论
财务凭证审核与记账属于不相容岗位,原则上需由不同人员执行,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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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经办、财物保管等职责需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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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准则
相关准则强调不相容职务分离(如审核与记账分离),以形成相互制约机制,防止舞弊和错误。
三、例外情况
在小型企业或个体经营中,可能因人力有限由同一人承担审核与记账职责,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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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审核机制 :即使由同一人操作,也应设置第二层审核,确保凭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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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明确 :需严格区分审核(检查凭证合法性、完整性)与记账(账务处理)的职责范围。
四、风险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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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风险 :同一人操作易导致疏忽或违规,如凭证篡改、账目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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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建议企业建立独立的审核岗位,或通过轮岗、交叉审核等方式强化内部控制。
审核与记账原则上应分离,仅在特殊情况下谨慎操作,并确保有有效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