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自制原始凭证能否入账需要根据凭证类型和用途进行具体判断,以下是综合分析:
一、可入账的自制原始凭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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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用途
企业内部使用的自制原始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费用报销单等)只要符合会计规范,可以作为内部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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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业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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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企业 :在“反向开票”政策下,因源头发票缺失,部分企业通过自制凭证入账作为权宜之计,但需注意税务风险,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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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 :施工单据对施工单位可作为自制原始凭证,但作为接受方的企业需将其作为外来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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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直接入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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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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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或采购原材料必须凭增值税发票入账,其他类型的自制凭证(如收据、合同等)不能直接作为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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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可作为收入入账的辅助单据,但成本类支出需发票支持,否则需调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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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范的自制凭证
- 未盖章、未填写单位名称或经办人签名、填制单位与公章不符的原始凭证不能入账。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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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 :缺少发票的支出需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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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议 :尽量使用财政监制的标准记账凭证,非上市公司若自行印制凭证需参照标准格式,以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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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发票,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合规解决方案。
自制原始凭证的入账需结合业务性质和合规要求判断,对外经济业务必须以发票为核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