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组合贷在部分城市已实现,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政策因地而异。 关键亮点包括:无锡、兰州等地支持“商转组合贷”业务,可节省利息支出;组合贷中原商贷部分通常不可单独转公积金**,因已享受公积金低息优惠;办理时需房产已办证、公积金缴存达标,且需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合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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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可行性:目前无锡、青岛、兰州等城市试点“商转组合贷”,允许将原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商贷”组合模式,但多数地区仅支持纯商贷转公积金贷。例如无锡要求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且无欠缴,兰州则需原商贷正常还款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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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 组合贷不可拆分转公:若购房时已使用组合贷,商贷部分无法单独转公积金贷,因公积金额度已被占用。
- 房产需满足抵押条件: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且无查封,期房无法办理。
- 银行合作要求:原商贷银行需与公积金中心合作,如兰州需在18家指定银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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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与风险:
- 节省利息明显:以60万**为例,转组合贷20年可省约7.5万元,但需承担担保垫资服务费。
- 信贷记录影响:转贷会增加商贷次数,可能影响未来**申请。
提示:办理前需确认当地政策及银行合作情况,优先咨询公积金中心。若商贷利率已接近公积金利率(如享受7折优惠),转贷意义可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