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全部转为公积金**的关键在于满足公积金**条件和提前结清商业**部分。具体操作需要借款人具备足够的公积金缴存年限、额度,并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用自有资金或过桥资金先还清商业**,再重新申请纯公积金**。
-
确认公积金**资格
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12个月(各地政策不同),且账户余额足够覆盖**额度。例如,某市规定公积金**额度为余额的15倍,单人最高60万。需核算原商业**剩余本金是否在可贷范围内。 -
测算转贷成本与收益
对比利率差:当前商业**基准利率4.3%(LPR+基点) vs 公积金利率3.1%,100万**20年可省利息约15万元。但需计算过桥资金利息(日息约0.03%-0.05%)、提前还款违约金(通常为1%-2%)等支出。 -
办理商业**结清
向原商业银行申请提前还款,需预留15-30个工作日审批期。若自有资金不足,可申请担保公司过桥**,周期一般7-15天,费用约为**额的0.5%-1%。 -
重新申请公积金**
结清商业**后,携带房产证、结清证明等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抵押转换。部分地区支持"商转公"直转模式(如深圳),无需先结清,由公积金中心直接对接银行操作。 -
注意特殊限制条款
- 房产需已办妥不动产权证
- 转贷后**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年限≤70岁
- 部分城市要求房产竣工年限在20年以内
完成转贷后,月供压力平均降低20%-35%。建议优先选择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顺位抵押"服务,可省去过桥环节。若公积金额度不足,可考虑保留部分商业**组成新组合贷,仍能享受部分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