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部分构成,其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核心计算依据,土地补偿费不高于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60%。补偿标准因土地类型差异显著:耕地按前三年平均产值6倍计算,经济林地按5倍,非耕地的收益性土地按3倍,无收益土地通常不予补偿。合肥市等地区已细化区片地价,最高达13.78万元/亩。
补偿项目详解
-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采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模式,国有农场土地参照所在乡镇标准执行。集体未利用地按农用地标准补偿。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青苗按季度产值补偿,成熟作物不予补偿;房屋拆迁依据结构、新旧程度评估,违章建筑不补偿。经济林木可移植的支付移植费,否则按估值收购。 - 特殊情形处理
宅基地补偿参照相邻耕地标准,异地重建的原有宅基地不补偿;农田水利设施按迁移成本或估值补偿。
政策保障与实施
2024年5月施行的《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明确要求市县政府足额支付补偿款,并将农民纳入社保体系。征收程序严格执行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示等环节,确保农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安徽通过统一立法与动态调整机制,平衡经济发展与农民权益。被征地者可关注地方政府公示的区片地价及附着物补偿细则,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