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重新分配由村民集体民主决策说了算,核心依据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的成员大会表决机制,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具体分配方案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开,且不得侵犯农民原有承包权益。
土地重新分配的决定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这是法律明确赋予村民的自治权力。根据最新规定,涉及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成员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成员同意方可实施。若村委会擅自决定则属违法,村民可依法**。
土地重新分配需符合法定情形,例如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况。日常承包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议定程序,并报乡镇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批准。未经合法程序的“私分”行为无效。
2025年5月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强化了村民决策权,明确土地承包、补偿分配等事项必须通过成员大会决定。新法同时规定户籍与成员资格挂钩,丧失成员身份者将不再享有土地权益,为动态调整提供法律依据。
遇到土地分配纠纷时,村民可向乡镇政府投诉或申请法院撤销违法决定。重点保留会议记录、分配方案等证据,必要时借助律师专业力量维护权益。土地问题关系长远,既要依法行使权利,也需理性协商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