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对冲是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核心环节,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实现:
一、对冲基本原则
-
完工时结平
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确保两者均为零。若“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则表明存在未结算成本或亏损。
-
分录方向
-
结平分录 :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各明细科目)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盈利或亏损)
-
收入确认分录 :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
二、特殊情况处理
-
质量/进度/安全保证金调整
若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进度延误或安全事故,可通过扣除质量保证金、进度保证金等方式对冲返工或延误成本。
-
未完工工程结算
对于未完工工程,需根据合同进度或质量标准,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暂估已完工程成本,待完工后与“工程施工”对冲。
三、注意事项
-
科目设置 :
“工程施工”为成本类科目,下设“合同成本”“合同毛利”“间接费用”等明细科目,直接成本(材料/人工/机械)计入“合同成本”。
-
税务影响 :
若“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导致亏损,需在所得税前扣除相应成本。
通过以上流程,企业可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成本与收入情况,保障财务数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