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成本月末结转会计分录的核心操作是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如人工、材料、设备等)归集后,按完工进度或项目节点结转为当期损益,关键分录包括:归集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月末结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并贷记“工程施工”,同时需匹配收入确认(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符合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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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归集阶段
实际发生成本时,按费用类型分别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例如:- 材料费: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贷:原材料
- 人工费: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间接费用(如设备租赁、水电)也需同步归集,确保成本完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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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成本匹配结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入》,需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结转对应成本:- 确认收入: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贷:主营业务收入
- 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若项目存在毛利差异,需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调整(借或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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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处理
- 分阶段结算:月末仅结转已完工部分成本,未完工成本保留在“工程施工”科目。
- 软件辅助:通过财务系统(如好会计)可一键生成结转凭证,自动匹配辅助核算项目,减少手工误差。
提示:实务中需严格区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竣工时需对冲余额(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并注意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的同步处理。